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302
188-1999计财部档案管理岗位工作标准1999-10-10发布1999-11-10实施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山东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202
03-1995<<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致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办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史磊审核:审定:审批:本标准于1998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302
188—1999计财部档案管理岗位工作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财务档案管理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档案管理岗位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2职责与权限2.1素质要求:2.1.1具备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中专以上会计专业理论水平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1.2熟知会计法
会计人员工作规范,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2.1.3了解电力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档案工作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
2.1.4熟悉本企业管理工作的基本,了解信息管理系统原理
能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进行档案管理
2.2责任2.2.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保守机密,确保档案安全
2.2.2按年、月、季把会计资料及时整理入档管理,保证会计整理的完整
2.2.3严格遵守《档案法》、《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厂档案室管理规定的档案工作要求,作好保密工作和其他防火防潮等有关要求
2.3权限2.3
1有权对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事项拒绝办理
2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拒绝对外出借任何会计资料
3工作内容与要求3.1负责计财部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