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稽查支队工作方案根据市编委《关于组建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通知》和市编办《关于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内设机构的批复》,结合我局实际,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选配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科级干部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激发广大干部的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提高食品药品稽查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全局观念,促进廉政勤政建设,锻炼培养复合型干部,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党管干部、扩大民主、引入竞争、严格程序、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市局党组提出的“八用八不用”的用人标准,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为创造性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三、公开选配科级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和资格(一)基本条件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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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