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行政执法指导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省委建设“法治”的决策部署,促进人防部门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据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原《市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修正后形成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和“平安”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人防“发展大融合,能力大提升”主线及市“十二五”时期人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我市人防工作法制化进程,保障我市人防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达到的基本目标是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人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人防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制裁,人防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办党组领导下进行
为保证工作落实,建立市人防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领导小组由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批处,由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审批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职能处室指定一名联络人参与办公室工作
第1页共8页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实施,研究处理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指导全市人防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