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战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部局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打好“清剿火患”战役,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区政府决定自2011年10月8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区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指挥部,区长任指挥长,郑宏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曲世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行动指挥部负责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安主责、全民参与、综合整治、齐抓共管”,建立“四级网格”责任体系,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深入开展大规模的集中行动,全面形成围剿隐患高压态势;层层强化全方位的督察检查,倾力推动清剿措施落到实处;从严实施刚性化的奖惩问责,全面激发基层活力和战斗力,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以超常过硬的管控方法和手段,坚决打赢“清剿火患”战役,坚决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的长治久安
三、战役目标通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达到十个百分百目标:社区排查率必须达到100%;村庄排查率必须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排查率必须达到100%;“九小场所”排查率必须达到100%;全市一般法人单位排查率必须达到100%;火患依法查处率必须达到100%;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率必须达到100%;单位员工消防培训率必须达到100%;建筑消防设施排第1页共22页查率必须达到100%;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率必须达到100%
实现“四个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水平大幅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