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人事处吉大人字[2008]7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做好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关于推荐选拔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湘教通[2008]138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8]1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一)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推荐范围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主要从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选拔
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硕士点和重点课程,特别是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优先推荐
2、推荐条件①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②教学科研能力强,主攻方向明确,学术造诣较深,成绩突出,为国内、省内同行所公认;③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及现代仪器设备操作应用能力较强;④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⑤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推荐名额我校2008年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4名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推荐范围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主要从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选拔
省级和我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硕士点和重点课程,特别是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