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制说明1
编制依据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ISO9001:2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本评审表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行政许可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
本细则分为三部分:(一)基本条件的评审;(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考核评审;(三)业绩考核评审
评审细则中每一项评审内容按符合、有缺陷、不符合、不适用四种结果进行评定
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陷”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但控制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申请的项目或被抽查的设备
评审报告中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不具备条件
评审结论的判定原则:(1)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全部符合
(2)基本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中重要项目(注#项)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未注#项)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认为最长6个月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3)不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达不到基本具备条件要求
评审第二部分时,应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申请项目范围内已完工设备的全部文件,以该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过程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为主线进行评审
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况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
一、基本条件的评审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要点考核方法评价方法#1
机构营业执照1
1查看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核对注册资金应与申请项目范围对应要求相适应
现场核实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税务登记证1
2查看企业税务登记证应齐全,正本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