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化隆县林业局2012年5月根据《化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顺利完成集体林权确权和明确经营主体的基础上,为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化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的方针,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制度,在主体改革明确集体林地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建立和完善林业经营、林业服务、资源保护、资源流转体系,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广泛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林业资源配置,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推动森林资源增长、林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真正实现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试点目标基本完成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试点任务,初步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探索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探索符合县情林情的产权模式、林地经营方式、政策措施、林业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管护,生态环境得到有效利用,林业产业得到更快发展,农民收入得到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三、试点内容(一)落实配套改革政策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和“造林申报奖补”制度是我省在林改中的主要配套政策
按照明晰产权第1页共5页的方式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主体,凡是家庭承包的,管护权落实到家庭;实行均股的,管护权要落实到林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