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山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XX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巩固我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缩小城乡之间教育差距,实现城乡义务教育相对均衡发展,结合《大通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抓好学校改造,切实保障全乡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努力缩小区域之间和学科之间教育发展差距
二、基本原则(一)以县为主,县乡共建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县政府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承担主要职责,履行制定规划、调整布局、投入经费、督导评估等职能
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应责任,形成以县为主、县乡共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乡政府工作整体规划之中,统筹规划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目标
(三)协调发展,分步实施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加强学校改造,开发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学校的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
本着“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全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注重内涵,创建特色
关注学校内涵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创新学校管理制度,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注重建设学校文化,力争使乡中心学校办出特色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学生关爱第1页共26页工程和教学质量提高工程,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机制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