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宣教工作方案按照市民宗委《年度民族文化“八个一”工程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方案》(渝民宗委办〔〕18号)和《关于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渝民宗委办〔〕51号)精神,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XX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号召全县各族人民为我县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共同奋斗
二、活动主题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期间的重大发展变化以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风貌;重点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和我县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三、活动时间年9月26日—9月30日四、活动方式(一)新闻专题宣传在《日报》、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上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总结我县民族工作成果,展望我县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前景
(二)开展民族政策街头宣传活动各镇(街道)在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1-2次“民族政策赶场宣传”活动,发放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画、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及民族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通过宣传车、宣传画、展板、黑板报等载体,在群众聚集地、村社院落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第1页共2页规、民族知识,增进全县各民族相互理解、相互尊重
(三)抓好重点区域的宣传工作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村)要切实做好宣传周工作,要组织民族文化展演,举办民族知识、民族文化、民族工作讲座,开展少数民族联谊活动,要在媒体、网站和机关宣传栏上刊载民族进步创建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