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至漳州高速公路(厦门段)A1标环保保证体系编制:复核:审批:中铁十局厦漳公路(厦门段)A1标项目经理部二○一○年五月四日环保保证体系在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我们将全面执行ISO14000环境保护体系标准,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手段,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制定目标和指标,确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把目标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见附图1
环保目标切实贯彻环保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报有关环保设计,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施工生产的环保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并认真贯彻执行,以杜绝污染周边水系、噪音为目标
1、环境保护措施1
1、防止水源污染(1)施工驻地不设在水体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粪便设化粪池处理,并定期清理,生活垃圾装入垃圾桶定时清运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2)施工中的固体废物不得倾倒或排入河流、池塘、水渠等水体,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的地点
(3)生产废水、废燃料、废油不得排入河流,在施工现场设临时蒸发池,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不得在饮用水源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防止水环境污染
(4)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水泥等)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并设蓬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入水体
(5)施工时被临时占据的渠道,施工完毕后,必须立即进行清理
2、防止泥浆污染桩基施工中,现场砌筑泥浆池或储存罐储存泥浆,并通过泥浆车将多余泥浆外运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排放,禁止随地排放泥浆,当施工过程中部分泥浆外溢污染环境时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
3、防止水土流失(1)在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排水系统良好,临时排水系统与永久排水设施相连接,不得淤积和冲刷
(2)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在工程完工时及时清除干净,以免堵塞渠道和妨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