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38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政府债务管理,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1、摸清债务底数
政府债务底数清楚,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统计准确,债务形成时间真实,分类具体,用途清晰,债权清楚,责任明确
到2018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清理审计确认到位
2、分类化解风险
分类化解措施切实可行,政府隐性债务逐步化解,政府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债务率控制在80%以内
到2019年,除地方政府债券和依法举借的政府外债之外,任何预算单位不得存在任何隐性政府债务;到2020年,融资平台实现平稳转型,企业债务与政府债务分离,政府支出责任与企业偿债责任分开,债务风险得到缓释
3、落实长效机制
全县政府债务举借途径除依法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和依法举借外债之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政府举债行为及违法违规担保举债行为,政府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用于机关运转和楼堂馆所建设,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基本建立,隐性债务违规举债问责制度全面落实,政府隐性债务、违法违规举债得到彻第1页共16页底遏制;政府债务投资项目库基本完善,政府融资项目审批立项科学规范,政府中长期支出规划基本建立,公益性项目建设政府支出责任明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及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规范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清理政府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