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整治范围;工作内容;保证措施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会议、市委四届三次会议精神、市区(外环路以内)建成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区及小区临街周边地区,全部纳入整治范围、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乱贴乱画、治理乱泼乱倒、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经营秩序、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宣传、严格督导检查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为落实省、市确定的“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工作目标,改善城市居民区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居民小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会议、市委四届三次会议精神,以整体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市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统筹规划、部门联动、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居民小区环境秩序,解决好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影响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二、整治范围市区(外环路以内)建成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区及小区临街周边地区,全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治理环境差、问题多、影响大的老旧居民小区(具体名单附后)。三、工作内容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集中开展好“六项治理”活动。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乱贴乱画,治理乱泼乱倒,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经营秩序。彻底消除居民小区环境第1页共6页“脏、乱、差”现象,规范居民区环境秩序,努力营造“设施功能完善、街区容貌美观、环境整洁舒适、管理规范有序”的居住环境。(一)市综合执法局1.拆除私搭乱建清理拆除居民小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设施。除小区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附属储物房、存车房外,其他占用公共场地,无证建设、超期临建、楼外接建改建、扩建插建的房屋,乱搭乱建的棚亭设施、广告设施,以及乱装乱设、影响观瞻的遮阳棚、遮阳照,一律予以彻底拆除;对私自安装设置围栏围挡、篱笆等设施,乱圈乱占公共场地堆放物品、种植养殖的,一律拆除围挡设施,恢复公共场地;清理拆除小区内有碍观瞻的坍塌房屋、残墙断壁。2.清理乱堆乱放对居民小区房前屋后、占用公共场地乱堆乱放的砖瓦砂石、灰土、钢材木料等建筑装修材料,燃煤、废弃家俱、废弃车辆等物品,予以彻底清理清除。确保小区内公共场地和道路整洁畅通,有效改善居民小区公共环境。3.清除乱贴乱画拆除居民小区内及临街建筑物墙体、公共场地乱装乱挂的广告牌、信息牌、喷绘布幔、布标条幅。所有公共信息一律规范到指定位置发布,彻底清理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各类启示、通知、小广告宣传品。4.治理乱泼乱倒加大环境卫生执法力度,按照定时定点收集,统一集中清运的管理规定,严格治理小区住户和沿街商户乱倒垃圾、焚烧垃圾、乱排污水的违法行为。从根源上消除积存垃圾、暴露垃圾等严重影响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的现象。5.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治理小区内及临街周边地区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现象,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在小区内部和临街部位,施划停车泊位,引导、规范车辆驾驶人员规范停放,确保做到整齐有序。6.整治经营秩序第2页共6页全面取缔小区内乱摆乱卖的经营摊群,规范管理小区周边临街门店的环境秩序,清理取缔店外售货、加工修理、餐饮外卖等影响环境秩序的违法现象。清理取缔小区内的废品收购、铝合金、金属加工等经营作坊,按照行业指导规划的要求进行整改、迁移或取缔,彻底解决环境污染、扰民等问题。(二)市房管局1.督促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建立健全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规范化的物业管理活动。对单位自建、自成体系管理的居民住宅,以及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散在居民住宅,采取与相邻小区合并,或规模成片整合的办法,建立物业管理的基础区域,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