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及其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荔政综[2011]号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为全面规范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XX省环境保护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XX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及可养区的通知》(莆政综[2011]1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范围(一)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1
西天尾、镇海、拱辰等3个镇(街道)全境范围内
下坂、锦墩、渠桥、宝胜、青垞、沟口、下横山、郑坂、南梧塘、东坝、扬美、白埕、港利、港西、新度、阳城、樟桥、厝柄、蒲坂、东郊等20个村
黄石、常溪、沙坂、水南、登瀛、井后、和平、七境、瑶台、凤山、海滨、江东、华东、华中、华堤、桥兜、下埭、下江头、西利、西洪、清中、清前、清后、横塘等24个村(居)
(二)畜禽养殖禁建区划定范围1
大坂、善乡、沟尾、龙头、凌厝、东宋、桂林、东埔余等8个村
遮浪、金山、东甲、徐厝、东埭、东洋、东山、沙堤、惠下、斗南、天马、惠上、屏山、定庄等14个村
坑园、院后、呈山、东乡、后积、汀江、汀峰、江边、高洋、高峰、栏山、福岭、渡岭、吴城、山前、埕头、第1页共2页埕前、前亭、冲沁、东皋、竹庄、美澜、岱峰等23个村
(三)2011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范围:1
西天尾、镇海、拱辰等3个镇(街道)全境范围内
黄石、常溪、沙坂、水南、登瀛、井后、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