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人员工作制度科教科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及医院实际能力统一计划安排进修工作
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
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
(一)组织纪律1、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进修期限;因专业需要变更进修科目或延长进修时间,必须先提出申请,报请推荐单位和接收部门审批
2、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特殊情况请事假者,3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3天以上须经科教科审批;进修一年病假超过8周,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取消进修资格
进修期间病休者,应持有本院卫防科“病假单”,由所在科室审批,科教科备案
要爱护医院公共财物,不得收藏、携走医院病历、x光片、心电图、实验室标本等资料
不得索取、收受患者“红包”、财物和药械回扣,违者除责令退还所得钱物外,取消进修资格,并将其违纪情况通报原单位
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录入进修鉴定表
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合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进修期满前一周做好自我鉴定,经科室加注评语后交科教科
进修三个月以内不做进修鉴定
进修期满人员要按时办理离院手续,归还所借公物,丢失或破坏仪器要照价赔偿
提前离院或不办理离院手续者,一律不发进修鉴定表和结业证书;中途退出者,概不退还进修费
(二)进修教育1
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必须对进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学习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值班及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医嘱制度》、《查第1页共8页房制度》以及临床专业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
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要制定进修带教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进修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做好进修带教工作记录
科室要对进修期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的理论和临床操作考核,给予考核合格发放进修结业证书
必须加强进修人员的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