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完XX县区委、县政府以及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严格出勤管理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出勤、会议、学习做到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
缺勤一天,罚款100元;缺勤半天,罚款50元;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工作日考勤: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考勤
上午签到时间:8:00前;下午签退时间:夏季6:00后,冬季5:30后,上午签到必须是干部职工本人签到;下午签退,无特殊情况原则上由本人签退
不能签到的,如果是外出开会,必须以会议文字通知为准;如果是下村,必须以本人及村干部同时向值班领导报告的电话证明为准;如果是有临时紧急任务不能签到的,以党政主要领导或任务召集负责人的证明为准;是党政主要领导的,必须及时告知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或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
以上考勤,由当事人、相关人员负责签到或证明
全天未签到的,作旷工一天处理;上班迟到、早退累计三次算旷工1天
上述考勤,每天由党政办值班人员汇总,交值班领导签证;每周统计一次,并在政务公开栏中公示
3、会议和学习考勤:严肃会议纪律,未经批准不得缺会,开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准在会场交头接耳或打瞌睡,不准随意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准随意离开会场
镇政府机关组织的会议、集体学习、集中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由主持人负责点名,由会议督查人负责进行与会人员参会情况的全程督查(一般性、综合性会议由机关分管领导安排的党政办人员负责督查,计生、政法维稳、烤烟、国土等方面会议由相关分管领导安排的专业办公室人员负责督查)
确因公事或紧急事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加需请假,是一般组员的,向所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