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防污治污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控制“*”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省环境保护“*”规划》和《*市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量控制原则按照省的要求,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总量控制的实施与考核体系,形成以总量控制为主线的环境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量控制计划(一)总量控制指标
除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入河量总量实行控制计划管理外,根据*市环境状况实际,增加对烟尘和工业粉尘的控制要求,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数按20*年环境统计结果确定
计划到2010年,全市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年减少18%,且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入河量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均比20*年减少12%
具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由5
92万吨减少到4
86万吨;二氧化硫由9
73万吨减少到8
56万吨,其中火电行业控制在3
2万吨以内;烟尘由3
33万吨减少到2
93万吨;工业粉尘由2
68万吨减少到2
36万吨;化学需氧量、氨氮入河量总量分别控制在2
25万吨、0
28万吨以内
(二)总量控制指标分解
根据国家、省关于将总量控制计划“分解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要求,*市将“*”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分解到各县(市)区、高XX县区和重点企业
按照适度削减的原则,根据各重点企业的排放基数、工艺技术特点和污染防治现状,核定分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各县(市)区和高XX县区
在扣除重点企业分配指标和重点建设项目预留指标后,根据各县(市)区、高XX县区的排放基数、经济发展水平和削减能力,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第1页共2页控制指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具体指标及年度分解方案由市环保局另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