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方案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实现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成立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小组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镇街主管安全的领导为各镇街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二、工作制度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小组要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2、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临时召开工作会议或召开专题会议
3、建立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督促企业及镇街也建立相应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4、组织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监督落实评估报告中的安全措施
5、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监督,制定安全预防措施
6、制定全区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各部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工作步骤1、在3月底组织辖区内所有的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一次关于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情况的培训
2、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5月15日至5月26日,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全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3、企业进行整改和建档
6月1日至6月30日,针对5月份的检查情况和下达的整改指令书,由企业自行整改,将整改第1页共2页情况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企业将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完善
4、进行区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定于6月20日,以松辽化工为依托,进行区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加强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增强各救援部门的协调能力
5、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
6月1日至7月30日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估中介机构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评估
6、对5月份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8月1日至8月30日,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