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拔尖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省“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和院“581工程”建设实施,完善我院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升医院学术水平和技术实力,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从2009年开始,设立医学人才库
计划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对医学人才的培养和提高
每年从医学人才库中选拔和培养院内科技拔尖人才、省中青年知名专家和卫生科技领先专家
第三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入库:副高职称以上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硕士学位以上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计划在5年内,从医学人才库中选拔医院科技拔尖人才30-50名、省中青年知名专家8-10名、省卫生科技领先专家3-5名进行培养,促进我院学科建设、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医院人才库入库候选人每年申报一次,名额不限
坚持突出贡献、注重实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控制总数的选拔原则,对医院科技拔尖人才每年选拔一次,每次10人左右,5年一个培养周期,实行动态管理;省中青年知名专家、卫生科技领先专家按卫生厅选拔时间和条件由医院组织推荐和申报
第二章培养与选拔第六条培养条件及标准(一)院科技拔尖人才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协作奉献的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科研潜力
经过培养,能够达到或基本达到省知名中青年专家的标准;2、近5年内没有受到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没有发生医疗事故;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4、主持引进或开展填补院内以上空白的新业务、新技术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新设备除外);5、近5年,获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7名;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5名;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厅级一等奖的前3名;厅级二等奖前2名;厅级三等奖第1名;6、主持厅级以上课题一项;7、在相关专业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