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扩权改革理顺省市县政府间关系报告“强县扩权”是指在暂时不涉及行政区划层级调整的情况下,将一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经济强县(市),以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强县扩权”政策的实施,是基于满足经济强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对权力的内在需求,这种要求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经济强县自身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市场权力逐渐强大,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政府权力来推进经济社会的更快发展,即需要政府与市场形成合力共同发挥作用,以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效率;二是在市管县体制下经济强县需要通过扩张权力来增强自身与地级市政府在权力与利益博弈格局中的力量,以维护和保证自身的正当权益
强县扩权的浙江实践县域经济发达是浙江的一大特点和优势
浙江全国百强县数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县域经济总量占gdp比重超过60%
县域经济的繁荣不仅得益于浙江长期坚持和积极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而且与不断实施强县扩权政策、理顺市县政府间关系密不可分
200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总结推广县级政府扩权改革试点经验”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先后四次出台政策,扩大部分经济发XX县区(市)经济管理权限
1992年,出台扩大萧山、余杭、XX县区、慈溪等13个县(市)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政策,主要内容有扩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权、扩大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简化相应的审批手续等四项
1997年,在萧山、余杭试行享受市地一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主要内容有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对外经贸审批管理权限、金融审批管理权限、计划管理权限、土地管理权限等11项
同年,又授予萧山、余杭两市市地一级出国(境)审批管理权限2002年,实行新一轮的强县扩权政策,按照“能放都放”的总体原则,将313项原属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17个县(市)和萧山、余杭、鄞州三个区,这次放权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主要涵盖计划、经贸、外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