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个要求,进一步强化相关扶持政策措施,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着力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农业的基础作用日益突出。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要引导要素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国民收入分配切实向“三农”倾斜,根据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按照适合国情、着眼长远、逐步增加、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加强财税、货币政策的协调和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形成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近年来,国家在对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保险给予保费补贴的基础上,又推出了能繁母猪保险、油菜保险和奶牛保险等保费补贴政策,农业保险发展呈现出可喜局面。当前,我们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农业保险的作用,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第一,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着力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所造成的损失,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供应。我国是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发生灾害的频率高、范围广、损失大。而且,农业容易受到不利气候、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是风险较大的产业。如果缺乏规避自然灾害风险的手段,在农民承担风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许多农业经营者就会担心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和相关灾害,不敢也不愿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会影响农产品的供应,也会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稳定。因此,发展农业保险,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第1页共6页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就显得十分重要。第二,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提高财政支农资金效率。在农业保险不健全的情况下,当发生灾情时,很难准确评估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和标准,救灾资金在使用上就会有很大的局限性。与单纯的救灾相比,对农业保险提供财政支持,可以发挥财政的杠杆效应,调动多方力量分担农业风险。同时,农业保险引入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按照商业原则和保险合同运作,可以有效避免财政资金被挪用,有利于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对农业保险提供财政支持,通过保险这种市场化的手段,使临时性的救灾补贴变为保险赔偿的经济契约行为,定损赔付和资金的发放标准相对有据可依,受灾程度也有技术人员专门勘定。从这个角度看,通过保险办法解决灾后补偿问题,有利于弥补财政救灾资金的不足,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筹措救灾资金的负担。第三,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农业损失和加大灾害救助,如实施紧急恢复计划,对遭受损失的农业用地给予紧急贷款或一定的财政补助;安排专项资金直接支持抗旱设施建设等,这些预防或救助方式在抵御农业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农业保险作为一种有偿的风险管理手段,通过投保人缴纳保费,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这种行为,能够进一步提高投保人以及保险企业防范风险的积极性。因此,将农业保险与直接救助有效结合,逐步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防范和分散作用,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农业的风险管理体制。第四,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农户偿还贷款的能力。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支持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两者有效结合,既可以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防范风险的作用,又可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积极推进农业贷款的发放。开展农业保险可以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农民的偿付能力,从而使农民更容易获得信贷支持。第2页共6页此外,近年来,随着先进科学技术在农业领域的不断应用,农业结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