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督导室指导方案2012年总的工作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教育规划纲要和《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精神,以保障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实现为中心,以完善督导法律法规为基础,以理顺督导工作体制和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行政管理体系为目标,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督学队伍为关键,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1、学习、宣传和贯彻将要颁发的《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并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
2、修订和完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职责,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二、加强“督政”工作3、开展对区、区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估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安排,2012年4月前,通过抓动员,抓培训、抓问题、抓协调、抓整改、抓复评等工作环节,督促、指导这两个区做好迎接省政府的评估工作;2012年9月前,督促两个区做好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好迎接省政府评估组组织的“回头看”
4、开展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评估
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指导,促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市教育局决定,自2012年开始,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进行评估
5、启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省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家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第1页共3页的文件精神,协助省督导部门研究制定《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