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市局实名制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员优化配置,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根据《xx市xx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政办发〔2015〕34号)和《关于市xx局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xx编办[2017]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按照注重实绩、公平公正、合理优化的总要求,规范用人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xx干部队伍
二、编制实名制登记范围和人员范围及条件根据“三定”规定,我局共有行政编制81名,其中机关使用41名,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注册局、经检支队等三个直属行政机构使用40名;三个直属行政机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以下简称参公编制)19名,以上编制合计100名,为此次编制实名制登记范围
根据2017年6月市局党组印发的《2017年xx市xx局机关机构改革定编规则》规定,经请示编制部门同意2015年xx体制改革后调入市局机关3名处级领导可暂作超编登记
目前,我局明确使用行政编制有83人,此次登记中可确定44人使用机关行政编制登记,剩余39人使用直属行政机构行政编制登记
明确使用参公编制的现有15人,此次登记中使用市局参公编制(具体以公示的名单为准)
三、编制实名制登记原则(一)依法依规定编原则
严格遵守中省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使用禁止性规定,严格按照市编委及市编办关于市xx局机构编制设置(配备)的批复要求实施,坚持编制限额内用编
(二)编制岗位身份相适应原则
根据我局编制人员状况,此次登记中仍按身份与编制岗位相对应的原则进行编制登记,即使用行政编制的人员在行政编制岗位登记,使用参公编制的第1页共13页在参公编制岗位登记
此次登记后,公务员身份不变,使用编制可随岗位变化进行调整
(三)“大稳定、小调整”原则
各科室按照党组研究分配的编制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