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2010】23号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普宁市2010年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普宁市2010年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二○一○年九月十日主题词:公安消防方案通知抄送: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副主任,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有关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中央、省、揭阳市驻普有关单位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9月10日印发关于普宁市2010年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为扎实推进“创平安、迎亚运”消防安全保卫行动,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揭阳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揭阳市2010年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0]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坚决预防和遏制人员伤亡火灾以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为广州亚运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对象这次整治对象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小”场所,以及水、电、油、气等物资供应,广播电视及通讯、交通枢纽等重点单位
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治,“三小”场所按照《“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进行排查整治
三、时间安排从2010年9月13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四、实施步骤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