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我市地处平原水网地区,城乡河流纵横交叉,桥梁众多,由于年久失修或超负荷运行,相当数量的桥梁破损严重成为危桥
为切实改善我市农危桥状况,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现就我市农危桥改造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按照“统一部署、属地负责”的原则,结合农村公路的建设,切实加大改造力度,利用三年时间(2008-2010年)完成我市农危桥改造任务
二、工作重点对下列情况的桥梁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1
农村公路已通客运班车,但桥梁不能满足要求的;2
道路已具备通车条件,但桥梁尚未改造的;3
农民通行频繁,对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桥梁
三、改造标准农危桥改造标准,应按照桥梁所处道路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适度超前的要求确定
在乡道上的危桥,按照公路-Ⅱ级标准,桥宽5-7米实施改造;2
在村道上的危桥,按照公路-Ⅱ级标准,桥宽5米实施改造;3
桥梁跨越等级航道,必须满足航道通航等级要求;4
在桥梁相应位置应当设置必要的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资金筹措农危桥改造工程拆建所需资金由市交通局统一筹措,并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受益镇(区)承担工程总造价(含主体工程、拆除老桥、搭建便桥、桥头接坡等费用)的10%,负责做好前期工作,提供施工场地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工作措施1
市交通局作为农危桥改造工程的建设主体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及实施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农危桥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第1页共2页难度大,各镇(区)一定要加强对辖区内农危桥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各镇(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上报农危桥改造计划,坚持“尽力而为,鼓励先进”的原则
市交通局对镇(区)自筹资金到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将优先安排
各镇(区)对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危桥要做好安全警示和防范工作,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