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廉租住房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县第二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根据《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配租房源第二批实物配租的400套廉租住房是我县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全部配建在镇合店路两侧(定光点、排头点)的定光新农村拆迁安置区内,分为10幢小高层(11层)和2幢多层(6层),一室一厅户型
二、配租原则(一)廉租住房实物分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轮候的办法分批次开展
首次拟分配90套:e3(36套)、e4(36套)、e5(18套);余下的房源,依据申请户数分批次轮候分配;(二)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三)已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三、配租条件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镇XX县区范围内的非农业户口;2、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县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证明》;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家庭成员须为2人以上(含)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注:县政府如出台新的申请标准将另行通知)四、配租程序(一)申请、审核、公示程序
1、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推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或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向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住保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第1页共3页批表》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初步审查通过后,可在县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报以及申请人所属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二)准入、抽签及签订协议入住程序
经批准公布的廉租住房分配申请人,由县住房保障办公室核定廉租住房准入资格并按姓氏笔画顺序进行编号,其排序规则按《关于印发县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抽签选房规则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对于取得准入资格的申请人,由县住房保障办公室根据分批次轮候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