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密食办[2007]18号密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通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市食品办相关通知精神和《密云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方案》、《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食品办关于密云县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全国生态县提供食品安全保障,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现就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乡、街道办事处参照本通知执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战略思想,树立典型,示范带动,进一步促进乡镇政府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二、工作要求(一)时间安排从2007年7月初开始,年底前参加县食品办的食品安全示范镇评比。(二)经费保障要确保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的经费到位,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经费由各镇政府自行解决。(三)组织领导1.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总体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2.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取得实效。3.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严格规范各项制度的落实,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4、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镇对村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食品安全监督员、大学生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覆盖率达到100%。5、各村建立食品经营户台账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当年没有发生被新闻媒体曝光批评事件。6、辖区内经营主体近三年来没有被媒体曝光的不良行为或者被曝光后能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三、条件要求见(附件1)四、密云县食品安全示范村标准见(附件2)密云县食品办二00七年八月十三日(附件1)密云县食品安全示范镇标准项目编号考核项目与内容分值分配扣分标准组织建设工作15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和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分工明确。2未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组织机构不健全扣1分,成员分工不明确扣1分。2有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事件预案,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3无年度工作计划扣2分;无具体的实施方案扣1分。未制定预案或应急体系覆盖率未达到100%的取消参加创建资格。3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具备相应的财政保障能力。4制度不健全扣1分,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扣1分,无财政保障扣2分。4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个体、餐饮、集体食堂)的底数清;按企业类别分类建档、档案资料齐全、有效。3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个体、餐饮、集体食堂)底数不清的扣1分;未建档企业少1户扣1分;档案资料不全,每份扣0.5分。5积极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法规培训,培训应当有记录。3未开展培训工作的扣2分。无记录的扣1分。日常监管工作611用于食品运输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遮盖物必须清洁,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同车运输;肉类产品、奶及奶制品需用冷藏车运输,其他食品也要封闭运输。5运输车辆及工具不符合要求的,每户扣2分,应当采取冷藏或封闭运输而未使用的,每户扣3分。2有食源性疾患和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的记录,在辖区农贸市场、学校、建筑工地和各村等明显位置公布食源性疾患投诉举报电话3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2分,未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的扣1分。3对辖区内的种植、养殖基地要健全消毒、防疫设施。建立一个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5种养殖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