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的原则。第三条辅导员工作采取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考核,分学生评议、任课教师评议、学生处考核、系(院)考核四个方面,其中学生评议占20分,任课教师评议占10分,学生处考核占30分,系(院)考核占40分,满分l00分。第四条学生评议(20分)每学期由各系(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在辅导员分管的学生范围内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抽查测评,学生处协助。被抽中的学生按照《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评议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然后取平均分值,折合为百分比,计入总成绩。第五条任课教师评议(10分)每学期由各系(院)组织,学生处协助,从辅导员所带班中任选一个班随机选择一位任课教师,由该任课教师依据《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任课教师评议表》对所任教班级的辅导员进行评议。第六条学生处考核(30分)考核由学生处根据本考核办法之《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处考核表》每学期对每位辅导员进行考核。第七条系(院)考核(40分)系(院)根据各系(院)制定的辅导员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并将每周的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将在全院进行通报。第八条考核等级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综合分达到90分以上者为优秀;达到80分至90分以下者为良好;达到60分至80分以下者为合格;评分低于60分,或者辅导员所带班级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1.同一个班一周内两次到课率低于70%的;2.同一个寝室一周内三次寝室卫生等级为D的;3.同一个班一周内学生晚归人数达15人次的;4.同一个班一周内学生外宿、酗酒达到3人次的;5.一周内男、女同学交往不得体达到5人次的;6.一周内学生在公共场所(含教学楼)抽烟达10人次的;7.学生发生突发事件没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8.学生出现重大违纪事件,不配合、不处理、不上报的;9.因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学生集体罢课、游行、群殴等现象的;10.不服从系(院)学管工作安排,不及时向学生传达有关精神,对违纪学生纵容、包庇或听之任之的。第九条四项考核结果由系(院)汇总、整理归档,最终结果报学生处。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换岗、转岗,岗位工资晋升,是否续聘挂钩。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表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评议表》2:《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任课教师评议表》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处考核表》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六日附表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评议表辅导员姓名系(院)班级分值12.5975测评内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以身作则,能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工作有章有制,认真落实,工作有特色,受学生欢迎容思想教育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与形势教育,有学生思想状况调查及专题教育,经常找学生谈话,思想教育有计划,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学风建设有计划,有措施,指导学生开展学术活动,建立教学互动机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学生能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学生学风好,到课率高表彰先进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评奖评优工作、上报材料及准确规范,无不符合要求现象,能发挥“榜样”的作用转化后进对后进学生底子清楚,有帮教计划和措施,检查落实有记录,转化有明显效果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根据任课教师要求,帮助学生加强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加强就业教育与指导,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日常管理学生一日常规管理有序,经常下班下寝,教室上课纪律好,到课率高,优秀寝室挂牌率高,联系家长密切事故处理及时发现和处理班上学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情况,并相应做好被处理学生的思想工作,促进学生自律,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