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百日安全实施方案并结合“平安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
加大对百日平安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深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区政府决定自年4月23日至7月31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百日平安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4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百日平安活动方案〉通知》郑政办明电〔〕62号)精神
全区范围内开展百日平安活动
具体活动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强意识、反违章、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二、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平安活动
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区平安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为奥运会胜利举办发明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机构组长:赵敏(区政府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副区长)副组长:平相乾(区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邢永桥(区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建设局、区经委、区教育体育局、区市政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农经委、区广电局、区人防办、区总工会、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国土资第1页共8页源局、区房产管理局、镇、路街道办事处、中心路街道办事处、新安路街道办事处、工业路街道办事处、矿山街道办事处、区供电局、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区政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