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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学生会会议制度(试行)加了加强学生会的制度建设,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校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校学生会全委会、主席团会议、分会主席联席会议、部长例会、各部门工作例会、各分会对应部门工作例会
二、会议要求1、会议应以团结、务实、高效为基本原则
2、学生会各项会议如开,召集人必须填写如开会议登记表(见附表),报主席或分管副主席批准方可进行,否则,所如开会议内容及决定等一律无效
3、会议主持人须提前十分钟到场,做好接待及准备工作,拟好会议提纲,并作好会议记录,以便查询
5、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还学生干部工作证,按时出席会议,不等迟到,不得过且过无故缺席,有事有病提前请假
6、会议过程中,各出席人员均须集中精神,认真参与,积极讨论
会后必须认真扫行会议布置的各项决议和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会议纪律1、凡是校学生会如开的会议必须提前一周到秘书处登记,由校学生会秘书处统一安排:学生干部除工作会议以外不准以校学生会干部的名义组织其它会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所有会议应存会议记录
校学生会全委会、主席团会议、分会主席联席会议、部长例全由秘书处负责记录
各部门工作例会、各分会对应部门工作例会的会议记录人由会议如集人任合
3、凡与会者有事缺,必须事先向会议负责人交请假条,如确实事出突然,不能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会议负责人补假并说明原因,由会议负责人作好记录并交由校学会秘书处备案,口头请假无效
4、凡迟到或未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后必须主动向会议主持人了解会议内容并执行会议所布置与本人有关的决议和任务
5、会议迟到或早退两次作缺席一次,三次请假记作缺席一次,缺席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千:任期内无故缺席两次者,不得参与优秀学生干部评比
对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学生干部,校学生会给予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