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也是控制医药费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实际行动
全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克服懈怠和麻痹思想,尤其是在当前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切实将这项关系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专项治理工作目标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在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同时,着力实施贯彻执行以下工作内容为重点
(一)不准收受回扣
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下简称“销售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参观、考察、学习研讨、旅游及营业性娱乐活动
(二)不准销售人员进入诊疗区域从事药品、器械等商品推销活动
医务人员不得在诊疗区域接待销售人员的推销
(三)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第1页共5页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