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了为党的**大成功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预防建筑工地消防火灾发生,根据《关于印发党的**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省、市政府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系列工作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管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建筑工地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大期间全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状况稳定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整治范围:所有在建房屋市政项目,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县(含县级市)区镇一级工程、工业园区(开发区)工程、修缮翻新及进入装饰装修阶段的工程
(二)专项整治内容:重点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情况进行整治,内容包括:1、施工企业是否已于近期开展了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2、是否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分包单位是否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3、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
4、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第1页共12页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
是否在施工作业区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灭火设施
5、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6、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