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养犬管理专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创建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根据《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和《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齐抓共管,明确责任,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深入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掌握全市养犬单位、个人及所养犬只的基本情况,建立犬类管理数据库,规范群众养犬行为,减少犬只扰民、伤人的事件,形成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努力创建和谐
二、职责任务全市养犬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畜牧局牵头,各地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具体职责任务是:市公安部门负责犬类饲养的审批、违规养犬的处理、狂犬、野犬的捕杀以及因养犬引起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
市畜牧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及犬类的检疫、接种、免疫和犬类疫情监测工作,负责核发犬类免疫证,审批、监管犬类诊疗服务行业
市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犬伤病人的诊治及人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工作
市工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城管部门负责犬类破坏市容环境行为的管理和查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办)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单位协助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㈠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6月30日)
市新闻单位开辟专栏,重点宣传养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禁养犬只的种类、依法养犬的好处与违法养犬的危害,营造舆论声势,做到家喻户晓
同时,市公安局、第1页共3页畜牧局和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社区(村)居委会的配合下,深入社区、村组、单位,对群众、企业养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