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虹口区社会福利院空气能热泵热水工程项目询价信息一、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受上海市虹口区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空气能热泵热水工程项目进行采购询价。二、本次询价项目:1、项目名称:空气能热泵热水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HHK-09A108);2、本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三、货物需求情况(下表所列为参考型号或配置,欢迎提供性能相当或更好的替代产品):1、空气能热泵热水工程项目技术参数1)日供水量10吨;2)热泵机组:4台5匹机组,压缩机采用美国谷轮品牌;3)保温水箱:方形,双层不锈钢,容量为10吨;4)控制:全自动控制并带有手动控制装置;5)出水温度:55-60℃℃;6)电线:名优产品;7)管道:内壁不生锈,外表不变形的材质制作;8)管道防护:橡塑管保温,壁厚25mm以上;外加铝皮防护。9)水泵:名优产品;10)从供水箱到浴室用水点管路布置;11)浴室内支管更新。2、采购设备的技术性能、使用要求1)整个系统要求设计要应充分考虑到人身安全。所选材料必须是优质材料且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所采用冷、热水管必须提供正式的产品合格证明。2)供应商按以上要求和技术指标,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设计。报价时必须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图包括:热水系统主机、水箱系统平面图及供热系统图。四、合格的报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该产品销售的有关证件。3)应提供热泵主机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4)应提供热泵主机制造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应提供参投的空气源热泵产品3C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应提供参投的空气源热泵产品必须具有国内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7)应提供参投产品生产厂家在上海市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售后服务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五、项目完成时间、交货地点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成交人必须全部安装、调试完毕。2)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虹口区社会福利院(上海市密云路623号,联系人:王卫平联系电话:65546977)。六、供货方式: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安装到位,调试合格。安装、调试、培训、送货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七、付款方式:1)工程备料预付款的额度为合同价的50%,竣工款为合同价45%。2)保留合同价的5%作保修期的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八、截止时间:以上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必须密封)请在2009年11月27日前,每天14:00-16:00(国定假日除外)将材料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过时不候。联系地址:上海市飞虹路380号203室邮编:200086联系人:吴伟联系电话:021-25658807传真电话:021-25658805附件: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资料清单2)报价表(格式如下)序号设备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小计备注品牌规格1…合计大写:(人民币)元(RMB:元)服务(运输、安装、验收、保修等)小计税费小计总计大写:(人民币)元(RMB:元)3)相关服务计划(质量保证、验收、售后服务方案及细则)4)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