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院〔2010〕16号关于印发《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方法》的通知各系部、有关处室:为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加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我院师生的综合素养,促进我院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发展,提升我院的核心竞争力,现将《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方法》予以印发
一、本奖励办法所指的竞赛是指与教学相关的,能反映和促进我院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生技能水平的各类赛事
主要分为教师参加的教学竞赛、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的科技和文体竞赛
二、我院师生参加竞赛必须经过学院教学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参赛
否则,不予奖励
三、竞赛获奖奖励每年度申报核算一次,逾期不再奖励
四、教务处负责核算每年度师生参加竞赛的获奖奖励,各系部做好初审和申报工作
五、获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应奖励,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奖励办法自动废除
附件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竞赛获奖奖励标准附件2: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加竞赛活动申请表附件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审批表二○一○年五月四日主题词:竞赛获奖奖励办法通知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10年5月4日印发(共印20份)附件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竞赛获奖奖励标准1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市级教育与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含毕业设计评优)获得团体、个人奖奖励见下表:级别金额奖次(元)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团体一等奖辅导奖20000500020001000团体二等奖辅导奖1200030001500800团体三等奖辅导奖800020001000600个人一等奖辅导奖1000030001500800个人二等奖辅导奖600020001000600个人三等奖辅导奖400010005004002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市级教育部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