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06〕28号)精神,按照我市201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协调推进我市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杭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本规划
一、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现实基础1、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步骤,集中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
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新型城乡工农关系,切实推进“四农一村”(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和城中村改造)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农村新风尚;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发挥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
2、优势条件
杭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诸多优势:一是区位优势明显
杭州地处东部沿海,是浙江省省会和“长三角”南翼重要中心城市,交通便捷,经济活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综合实力较强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均生产总值超过5000美元,经济总量名列全国同类城市前茅,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三是人文优势突出
杭州是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人文精神,和谐创业的浓厚氛围,丰富多样的教育、科技、文化资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四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较快
工业化已进入中后期,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工业对农业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
城市化已进入加速期,城市化率达到62
1%,城乡关系更加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