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饮用水巡查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脱贫攻坚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检测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加强我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掌握和分析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导致危害人群健康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XX县区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农村居民喝上放心的安全水,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二、基本原则1、监管底数清
县卫生监督所按照自身业务范围,重点巡查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要做到“底数清”
2、监管全覆盖
县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按照此方案巡查工作要求,按比例进行监督管理,年度内做到“全覆盖”
三、监督巡查范围全县11个乡镇,141个行政村,458个自然屯,402眼水源井
四、监督巡查内容1、水源防护符合卫生要求:泵房内外环境卫生,泵房30米内无脏水井、厕所、牛棚、猪圈、鸡舍等污染源;2、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指:水质检验报告单合格);3、使用的涉水产品具有卫生许可批件;4、配备必要的水质净化设施和饮用水消毒设施并建立反冲洗和消毒记录;5、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委托县疾控中心检验室定期检验(委托协议书);第1页共2页6、供、管水人员要有有效的健康证;7、制定饮用水各项规章制度和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8、泵房内是否有蚊、苍蝇、鼠及生活用品或其它杂物,生产区与生活区是否分开
五、巡查方法和频次1、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按监管底数的25%比例抽查,进行日常卫生巡查工作
对水质消毒、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等现场快速检测
同时,在巡查中要对供、管水人员的个人卫生、泵房内卫生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