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群众义务巡逻方案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解决当前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七星台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环境
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群众义务巡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营造“我为大家守一天,大家为我守一年”的理念,切实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为七星台镇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七星台镇农村群众义务巡逻防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长由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办常务副主任和派出所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
各行政村也应成立相应组织,由各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治保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吸纳治安中心户、综治协会会员、老干部、党员、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为骨干,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三、工作措施(一)队伍建设
做好农村义务巡逻防控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是保证
各村在组建巡逻队时,要通过调频广播、召开村民会议宣传发动,确保每家每户每年要有1人参与巡逻
各村巡逻人员原则上每班次不少于4人,确定后的巡逻人员名单于7月1日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时间要求
每村巡逻实行单双日制
等村每月单日巡逻
等村每月双日巡逻
(三)工作职责
一是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第1页共3页宣传防盗、防火、防灾知识;三是收集报告治安信息,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四是反馈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信息,协助调处矛盾纠纷;五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1、参加巡逻的群众应该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巡逻标志(袖标)、统一巡逻器械(警棍、电筒)、统一交接班(地点在村委会)
2、在具体职责任务上,要切实做到“四必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