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促进学院教学改革,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遵循教育、教学管理的一般规律,依据高职教育教学的任务和特点,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在借鉴兄弟院校教学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第2条教学管理工作的任务:坚持正确的教学思想,树立现代高职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研究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律,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建立健全教学管理相应制度,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基本技能与技巧,初步形成职业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提高教学质量,办出高职特色
第3条教学工作是学院一切工作的中心,学院其他各项管理工作都要服务和服从于教学工作
教学管理工作是对教学工作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调节、监督和评价,在学院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第4条教学人员,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学院针对教学各个主要环节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学管理组织第5条健全教学工作的领导体制
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协助院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学院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审定重要教学文件等
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督查、考核等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第6条建立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学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