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ZFCG2007-62号广安市社会福利院电梯竞争性谈判文件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07年9月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受广安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电梯”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要求资格的供应商参加。1.采购编号:GAZFCG2007-62号。2.采购项目内容:电梯一部。3.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电梯生产企业或电梯经销商);3.2具有税务登记证;3.3具有机构代码证;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供应商在谈判时还应提供的资料:4.1近一年内业绩证明原件(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至少提供2份);4.22006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司鲜章);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9月19日下午6点止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谈判文件每份300元,可现场购买也可发送电子邮件。售后恕不退还,报名资格不得转让。6.谈判时间和地点:2007年9月21日上午9点正在广安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开始谈判(过时不候)。7.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8.组织谈判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大楼6楼621室电话:0826-2342519、2333992(传真)采购中心联系人:彭文阳采购单位联系人:侯建新,23320542007年9月GAZFCG2007-62号谈判情况一览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广安市社会福利院电梯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组织谈判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安市政府大楼6楼621室电话:0826-2342519,传真:23339924谈判保证金金额:10000元谈判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汇票或现金谈判保证金汇入下列帐户:收款单位:广安市财政局帐号:51001748636051501837开户行:广安市建行营业部5报价有效期:90天6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7报价文件递交至:广安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07年9月21日上午9点正(北京时间)8采购编号:GAZFCG2007-62号9谈判日期:2007年9月21日时间:上午9点地点:广安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第二部分报价方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方”系指委托采购中心组织本次采购,并与成交方签订合同的单位,即广安市社会福利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买方委托组织本次采购的机构,即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3“报价方”系指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资质和能力,向采购方提交报价、资质、技术等文件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须由成交人承担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报价方的范围3.1购买谈判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3.3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3.4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4.谈判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B谈判文件说明5.谈判文件的构成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内容的情况,以及谈判、报价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5.1.1谈判邀请函;5.1.2报价方须知;5.1.3项目要求;5.1.4合同文本;5.1.5附件--报价文件格式。5.2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报价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谈判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广安市社会福利院或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技术交流时,应在谈判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提出。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澄清的,将于谈判会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告之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方(但不说明问题来源)。7.谈判文件的修改7.1在谈判会结束前,谈判小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2谈判小组如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告之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作好会议纪录。C报价文件的编写8.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