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以经营目标为导向,通过强化员工的工作计划性,结合对员工日常工作规范的定性要求,对公司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及绩效创造的过程与结果进行相对客观、公正的评价,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
在此基础上,运用良性的激励约束监督机制,逐步引导员工提高自我认知,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持续提高岗位工作的有效性,促进企业稳步、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思路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公司经营所达到的结果(工程建设进度、房产销售回款等经营性指标)、个人工作过程中的计划性(月度工作计划安排及完成程度))、个人工作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工作规范),不同部门和岗位按不同的权重结构进行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结果与薪酬或职务升降的紧密结合,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发和提升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活力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以外的、总裁以下职务的各级行政管理人员
第四条考核对象分类一类人员:执行总裁;二类人员:总裁办主任及部门副总监、总监;三类人员:部门经理;四类人员:职能部门主管、专员、组长等重要岗位人员;五类人员:其他行政管理人员;第二章绩效考核内容相关人员绩效考核以公司经营性指标考核(工程建设进度、房产销售回款等经营性指标)、个人工作计划性考核(月度工作计划安排及完成程度)、工作规范考核(个人工作过程中的行为表现)三个方面综合考评为导向开展工作,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经营性指标考核:一、公司经营性指标是公司阶段性经营的最终目的,也是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每位员工为公司创造共同价值的直接或间接体现,是绩效考核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应与每位员工的绩效进行挂钩,强化公司经营性指标的导向激励作用
二、分工程进度和销售回款两项经营性指标进行综合考核打分;三、工程进度经营性指标的设定:1、每年年初,公司分工程项目设定全年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