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意见各街道党工委,各局、公司党委(党组),区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区纪委,区委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党支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按照市委组织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区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全面提升我区发展水平
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实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范围各街、局、公司,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的确定按照市委组织部确定的考核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确定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亮点和完成时限
未承担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单位,应围绕如何服务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确定本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亮点
目标责任的确定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并通报全区
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各自职责确定需承担的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上级分管领导审核,处级副职分别由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
审核后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布,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责任制目标的内容要实在明确、科学合理、具体量化、操作性强
要瞄准先进区县的发展态势,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争创一流
三、监督考核此项工作采取季度自查、半年检查、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1页共2页1、季度自查
每季度各单位、部门依照单位和个人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主管领导
2、半年检查
年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度进行总结分析,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