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营造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浓烈氛围,加快推进我市基本现代化建设,在对原有政策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就进一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推动工业经济优化发展1
鼓励重点项目建设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一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市定工业重点项目,享受用地和建设规费优惠政策,土地出让过程中的所有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缴后奖,所涉及的项目建设行政事业性规费实施零费制,服务性收费不高于其最低收费标准的一半
鼓励先进设备投资
对当年度购置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性设备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其设备投资视同贷款,按购置设备额度的5%予以贴息,贴息额度上不封顶
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宜发〔20XX〕1号文件执行
鼓励企业节能降耗
对企业实施的节能和循环经济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或年节约1000吨标煤以上的,竣工后经审核验收,奖励10万元;对通过XX市级以上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奖励2万元;重点能耗企业通过能源审计的,奖励3万元
对当年新增创建成省级或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园区),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
鼓励企业开展资本经营
具体事项按照宜发〔2008〕22号文件执行
二、鼓励发展现代高效农业5
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农业项目
对单个农产品加工类投资主体新增或新办实际投资额在800万元以上,单个种植、养殖业投资主体新增或新办实际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奖励10万元
鼓励引导各类资本投资高效生态农业
在渎边公路以东,凡连片种植100亩以上且实际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每亩每年奖励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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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对新获得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
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