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文写作问题的初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全系统网上办公系统开通在即,网上办文、阅文、处理文件的问题即将摆在每位员工面前
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员工撰写的公文,提高办文水平,根据刘总指示精神,结合总公司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现抛出关于公文写作的几点不成熟的想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公文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法定职权所制作的公务文书,习惯上也称之为文件
对何谓公文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从广义上理解,它包括通用公文、专用公文和事物公文三大类
通用公文即行政公文,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十二类十三种;专用公文的范围很广,有党务文件、军事文件、外交文件、司法文件、财务文件等;事物公文,即不列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文件种类系列,如计划、总结、简报、调查报告、规章制度等
从狭义上理解,公文仅指行政公文
我们要研究探讨的是广义公文中的通用公文和事物公文两大类中的部分文种
一、通用公文(一)公文的种类
文种,又称公文名称,用以概括表明公文内容、性质、作用及作者权限、制发公文的目的要求等
在公文中正确标明文种,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性,能为公文的撰写、处理提供便利
因此,文种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主要有十二类十三种
命令用于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发布规章;国务院及各部门、县级以上(含县)人民政府采取重大强制性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决定对于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