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自由主义发展过程中自发秩序思想的演进一、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发展中的两个对立传统在很多人看来,经济自由主义意味着不要政府或自由放任,甚至等同于无政府主义
这是对经济自由主义的误读,并且常常在实践上导致对经济自由主义的滥用或否定
在一些研究西方近现代经济学史的学者那里,整部西方经济学史就是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两种思潮消长、替代的历史
事实上,从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各个经济学流派的哲学基础中,可以看出整个西方经济思潮也是一部自由主义的兴起、发展的历史
即使是国家干预思潮(个别除外),也遵循了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如对坚持私有财产制度,强调经济个人主义和自由企业制度,追求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均衡或和谐
我们认为,西方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两种对立的传统:一种为建构理性主义传统,认为政府有意识地控制和指导是个人经济自由的保证,自由放任会导致自由的丧失,人类所有的制度都是人们有意识地设计或发明的产物,强调要加强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另一种则是演进理性主义,或自发秩序传统,认为在恰当的法律规则约束下,每个人自发的经济活动,追求自身利益,便可促成社会制度和经济秩序的生成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强调要限制政府的干预
这两种传统的差异根源于对理性的作用的认识不同
建构论传统假定,人生来具有智识的和道德的秉赋,认为理性具有至上的地位,因此凭借理性,个人足以知道并能根据社会成员的偏好而考虑到型构社会制度所需要的境况的所有细节,这使人能根据审慎思考而型构社会经济制度,在哈耶克看来,这是一种“知识的自命不凡”(pretenseofknowledge);而演进论者对人的理性之局限性有清醒的认识,反对任何形式的对理性的滥用
他们认为,只有在累积性进化的框架内,个人的理性才能得到发展并成功地发挥作用,即个人理性受制于特定的社会生活进程
在自由主义经济思潮发展的谱系中,前者有李斯特、凯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