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大学干部挂职管理办法经贸大学干部挂职管理办法干部挂职锻炼是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现、考察和培养后备干部的重要方式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培养锻炼的渠道,为优秀年轻干部搭建更加有效的锻炼平台,规范挂职干部选派和管理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原则坚持从工作需要和干部培养的实际出发选派挂职干部,坚持好中选优、公开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干部挂职的岗位(一)校内干部在校内挂职的岗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接受单位或部门的需求和培养条件提出,学校党委常委会确定
挂职岗位一般为单位或机关职能部门的党政副职岗位
(二)校内干部到校外挂职的岗位,一般由上级或有关区县、单位党组织提供,或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委托上级或有关接受单位的党组织提供
(三)校外干部在我校挂职的岗位,一般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派出方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提供
三、挂职干部人选条件(一)校内挂职1
校内挂职干部应是在现职岗位上思想政治、道德品格、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优秀、具有党政干部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干部
校内挂职干部一般应具有在正科级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校内挂职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工作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
(二)校外挂职1
接收方提出需求的,按照挂职接收方的要求提出
学校委托上级或有关接受单位的党组织提供的,由党委第1页共3页组织部参照校内挂职条件提出
(三)校外干部在我校挂职的条件,由派出方提出
四、挂职干部人选及岗位的确定程序(一)校内挂职1
挂职干部人选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
二级党组织可向学校推荐,学校也可以会议推荐、访谈推荐、学校领导推荐和组织部门推荐等方式进行定向或非定向推荐
在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议,根据挂职岗位、挂职条件和推荐情况,酝酿提出挂职干部人选及其挂职岗位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