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保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种植业保险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农业保险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种植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农民恢复生产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粮油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稳步发展、规范运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种植业保险制度,不断增强种植业抗风险能力,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承保机构按照市场竞争原则,我种植业保险工作选择中国人保财险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华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公司”)承担我市种植业保险业务
三家公司原则上按照以下区域范围开展工作
人保公司负责承保XX县区、XX县区、XX县区(浑南XX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棋盘山开发区的种植业保险业务;安华公司负责承保XX县区、XX县区、沈北XX县区的种植业保险业务;中华联合公司负责承保XX县区、XX县区的种植业保险业务
保险机构选择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不到位、理赔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的承保机构,取消经办我市种植业保险业务资格
三、保障范围和程度种植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玉米、水稻、花生、大豆四种粮油作物生产,以及从事日光温室大棚生产的单位和农户
以保障农民恢复生产为出发点,以补偿承保对象投入的物化成本为主
在自主自愿、保险凭证到户的前提下,鼓励以村为单位整村投保,经办机构可以对整村投保实行优惠
四、保险责任和保障内容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包括风灾、水第1页共3页灾(政府行蓄洪除外)、雪灾、雹灾、旱灾、冻灾、病虫害、火灾等
根据农作物生产特点和本地自然气候情况,合理设置保额、费率
由于风灾、水灾(政府行蓄洪除外)、雪灾、雹灾、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