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意见本委各股室(队):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综治委[2005]13号等文件及我委实际情况,就创建“平安*县”、“平安单位”活动及在我委顺利得到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始终贯穿“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主体,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干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不断强化各项措施,加综合治理力度,齐心协力维护社会和本系统稳定,实现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刑事案件,无以职谋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一方平安,为我县工业经济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创建目标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主要目标是
在2005年创建的基础上,通过两年的努力,我委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到全县的前列,20XX年我委完成创建“平安单位”*标任务;指导督促经委大口所属单位*到创建活动标准要求
三、创建标准1、单位政治稳定
对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防范严密,打击及时有力;打击、取缔各类邪教组织及时有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健全,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2、单位内部秩序良好
单位内部各种秩序运转良好,治安防控机制健全,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及时有效地依法打击处理
第1页共3页3、单位干部职工安全感增强
各单位干部职工安全感测评满意率*到90%以上,基本实现“秩序良好,政治稳定,人人满意”
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到综治和维稳各项工作创建标准
四、创建步骤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共分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