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煤业公司、建设公司、机关有关部室、研究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2月13日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有效杜绝矿井水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保证集团公司持续稳定向好发展,特制定《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矿井要坚持“主动防御、超前治理”的理念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不动摇,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按照“预测预报、探查先行,排查会诊、系统完善,超前治理、综合防治,分类评价、消灾采掘”管理模式,扎实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水害预测评价工作,深入推进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稳固防治水安全零目标
第三条为了确保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顺利开展,杜绝各类水害事故,保障矿井安全高效生产,集团公司成立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2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安全、生产、机电、基建的副总经理以及技术管理部、安全监察局、经济运行部、规划发展部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煤矿防治水规定,建立防治水管理机制,对集团公司水害防治工作进行决策与部署,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监督与奖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管理部,由技术管理部、安全监察局、经济运行部、规划发展部、财务部、物资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由技术管理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煤业公司防治水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与考核、负责防治水日常技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