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根据《XX市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哈地党办发〔2019〕9号)的通知精神,学校计划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某某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最大的群众工作,把促进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着力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把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二、工作目标自2019年4月起,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在健全长效机制、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式上下功夫,在促进进步创建与群众利益的结合上下功夫,在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覆盖面、增强实际成效上下功夫,按照“责任到人、方法管用、措施有效”的工作要求,“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坚持和倡导“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像阳光和空气”,“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发挥“一体多元文化”优势等理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努力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为进一步开创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夯实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任务第1页共4页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四、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15日)1、按照地委、行署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