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鹤壁银座商城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鹤壁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乙方:为保障双方权益及良好的经营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及商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本着“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原则,甲乙双方在保持正常经营活动的同时,须共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一、甲方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的安全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乙方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处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甲方须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消防安全制度、规定、技术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商城所属工作人员达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顾客及自救逃生
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全力配合,并达到甲方制定的消防安全标准
三、甲方定期、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习,乙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实施
四、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甲方人员安全检查,违者罚款500元
五、乙方对所聘人员包括营业员、厂家信息员、临时促销员等,要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所聘用人员防火安全意识,督促其人员遵守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严禁乙方在工作区域内存放废旧纸盒、纸箱、火源、酒精、稀料、汽油等易爆易燃及有毒危险物品,违者罚款500元
七、乙方不得在卖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乱堆乱放垃圾、杂物、商品、货架及其它有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物品,违者没收物品,罚款500元
八、动火作业应提前到安保科办理动火证,动火部位有专人监护做好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确保施工安全万无一失;违者罚款500元,无证私自第1页共3页动火罚款1000元,如造成火灾事故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